
最初美国EB-5诞生的时候,是直接投资方式,也即投资人成为新企业的股东,创造10个就业岗位就给绿卡,不过后来发现这样的创业方式对于外国人难度不小,因此后来政策增加了一个所谓的区域中心法案。
1)区域中心本质是企业
其实,如果从字面上理解,很容易以为区域中心就是一个特殊的地域,但事实并非如此。说的通俗一点,区域中心指的是一个企业,在某个地域范围内,可以凭借区域中心的模式,开发EB-5项目,促进经济和就业,且获得审批,有资质的企业!
最开始的时候,一个区域中心必须在某个特定的区域内经营,后来可以跨区域经营,但是也必须向美国移民局注册。也就是说,区中中心必须有资质才能运营EB-5项目。
2)区域中心的优势有哪些
相较于直投模式只计算直接就业,区域中心模式扩大到除了直接就业,还可以计入间接就业,衍生就业,这样就扩大就业岗位的口径,从而更好的完成移民局的要求。
二、移民美国的好处1.经济:美国GDP连续124年全球第一,占据全球经济总量的五分之一,高端人才需求旺盛,投资环境较好。
2.科技:美国经济离不开高科技,美国被视为是现代的“人类科技之巅”,现在世界前五的科技公司的总部都在美国,使美国在全球科技领域占据了半壁江山。
3.金融:美国金融业可以影响整个世界的金融体系,美元是世界货币,是薅世界羊毛的利器。
4.教育:美国拥有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水平,教育体系先进,公立学校免费,还有占比最多的世界知名的大学,科研环境非常好,经费充足,使得各项科研成果占比世界第一。
5.环境:美国地理位置优越,境内资源丰富,气候适宜,拥有美好的生活环境和舒适的人居环境。
6.福利:美国福利待遇虽然比不上北欧天堂,但是整体福利非常齐全,从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等方面福利丰富,并且美国物价低,拥有了美国绿卡可以说就算不上班也能过躺尸的生活,有政府养你。
三、移民登陆美国之前,处理好大额资产高净值移民人士需要注意,拿到美国身份以后投资所得的收入是要缴税的,即便投资所得发生在美国境外,一样需要纳税。
举个例子,一位已经取得美国身份的税务居民在中国有一套价值两千万元的房子在出租,假设这套房子的年租金是150万元,那这150万元的租金净收入是要被征税的。如果你把房子卖了,赚的钱也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但在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之前所拥有的财产是不需要缴税的。
所以,在移民美国前,尽量先把国内的大额财产(比如房子、股票等增值品)处理好,出售或转移到亲人(非美国居民)名下皆可。如果想继续持有股票,可以在登陆美国以后再回购。如果房产来不及出售,也可以先转给信任的国内亲人,待房产卖出以后再通过赠与的方式返还。
善用非税务居民境外赠与及税务居民赠与免税额,移民申请人在拿到绿卡之前已经在美国境内的资产,可以等正式获得美国身份后再启动赠与或转让手续。
当然,如果是拥有超大规模资产的高净值移民人士,也可以通过设立离岸信托的方式做好税务规划保护财产。新移民登陆美国前,如果将资产转移到离岸信托,信托没有美国受益人的话,所托资产不受美国税法影响。